(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 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办理免考手续;
2. 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全部项目免考或单一项目免考;免考学生分值计算:
1.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经审核批准后,与平时体育成绩一同按满分30分计分;
2.因伤、病不能参加某一项目体育测试的考生,其该项成绩按50%计分。
缓考:因生理原因或突发事故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
1.各类高等院校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不同专业的专科、本科段,可申请免试专业考考试计划中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基础课及其他课程。本科毕业生公共外语课程不同语种可申请免考;
2.各类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报考第二专科专业者,可申请免试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基础课及其他课程;
3.各类高等院校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自考,可申请免试与其他所学专业名称相同的公共基础课;
4.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可申请免试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和其他名称与要求相同的课程;
5.通过《政治经济学》可免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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