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3-037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资料图片)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源科技有限公司。
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60.8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康支行申请人民币 60,000 万元
的授信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营的资金需求,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人民币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条件以
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保康竹园沟矿业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选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25,230,996.35 319,747,397.53
负债总额 252,235,009.73 246,306,965.71
净资产 72,995,986.62 73,440,431.82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444,445.20 -2,922,101.26
净利润 -444,445.20 -2,922,101.26
(二)宜昌新洋丰肥业
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化学产品)、建筑石膏粉、水泥缓凝剂、其它化肥系列产品、编织袋
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 材料、
仪器仪表、机械设备(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机械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224,976,326.47 2,514,121,596.49
负债总额 931,908,137.35 1,249,756,617.30
净资产 1,293,068,189.12 1,264,364,979.19
营业收入 745,312,280.78 2,952,002,417.62
利润总额 29,582,254.48 56,658,563.66
净利润 27,171,676.43 45,763,932.79
(三)丰锂新能源
号)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
制的项目)。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13,862,022.37 616,320,588.53
负债总额 373,210,173.13 372,040,052.14
净资产 240,651,849.24 244,280,536.39
营业收入 73,365,836.07 292,294,637.99
利润总额 -4,799,454.18 59,671,889.78
净利润 -3,599,590.63 44,736,675.0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贷款相关的担保协议。担保的具体期限
和金额依据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后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担保的具体期限和具体范围依据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 之内,
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
建设需要,有利于更好地推动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
展及业务的拓展。本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在
审议、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本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监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04,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18%;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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